三里島核電廠核事故——5級
1979年發(fā)生在美國三里島核電站2號壓水堆機組事故,是由于設備故障和人員操作失誤而引發(fā)的,事故造成三分之二堆心熔化或者嚴重損毀,有50%的氣態(tài)裂變產(chǎn)物從燃料中釋放出來,但由于安全殼的良好保護作用,把放射性物質(zhì)全部封在安全殼內(nèi),對公眾未造成任何輻射傷害,對環(huán)境的影響也微不足道(在核電站周圍80千米范圍內(nèi),公眾有效劑量平均值為0.015毫希沃特)。
切爾諾貝利核電廠事故——7級
1986年前蘇聯(lián)切爾諾貝利核電廠(現(xiàn)屬烏克蘭)4號石墨堆的重大事故,是由于運行人員違章操作及這種堆型本身設計缺陷疊加在一起造成的。事故導致堆心熔化、蒸汽和氫氣爆炸。廠房破壞,大量放射性物質(zhì)逸入大氣,整個北半球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切爾諾貝利事故后,世界各國核電站都加強了安全管理和改進安全設計,切爾諾貝利使用的老式反應堆已不再建造。
日本福島核電站事故——7級
福島核電站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核電站,由福島一站、福島二站組成,共10臺機組(一站6臺,二站4臺),均為沸水堆。受日本大地震影響,福島第一核電站損壞極為嚴重,大量放射性物質(zhì)泄漏到外部,日本宣布第一核電站的1號和6號機組將永久廢棄。2011年4月12日,日本原子能安全保安院根據(jù)國際核事件分級表將核事故定為最高級7級。